入會辦法
    資格
個人會員 創始會員 創會初期已入會對本會成立有卓越貢獻之個人會員
技術會員 已具備一定工作年資,並通過全國技能檢定營建防水丙級技術士證照者
研究會員 1, 領有內政部頒發之防水工程專業營造專任工程人員受訓合格證書者
2, 本會審核通過者
團體會員
( 公司行號 )
技術團體會員 1, 為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前經營防水業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已登記為防水專業營造者
2, 具有二年以上開業之年資與優良業績,且無不良記錄者
3, 擁有二名以上通過全國技能檢定營建防水丙級技術士之人員者
4, 經本會審核及認證合格並繳納入會費者
材料研發團體會員 1, 從事防水材料或相關材料之製造或代理業且擁有研發單位
2, 經本會審核通過並繳納入會費者
社團團體會員 1, 具有與本會業務相關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組織
2, 該組織需擁有本會之技術會員或團體會員若干
3, 經本會審核通過並繳納入會費者
贊助會員   認同本會宗旨,個人或團體指派代表,需年滿二十歲者,願贊助本會者。